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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管理人员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积极的从事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实验管理人员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的明确,请遵照执行。

一、实验实训管理人员职责

1、严格实行坐班制和签到制。无实验教学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30-11:30,下午2:40-5:30.有实验教学时,应提前10分钟打开实验室房门,在进行实验教学时实验员要准时到位,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不得无故缺席、早退。

2、熟悉所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做好所管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试剂的管理、领用和回收工作,不承担学生实验药品试剂的配制,对仪器设备和药品试剂,要做好分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做到心中有数,为学校固定资产提供准确的数据。

4、依据实验教学需要,向实训中心做好实验耗材的申报采购工作,保障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5、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每个月要对所管实验室大扫除一次,平时要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准学生在实验室抽烟、用餐和吃零食,下课时要督促学生搞好当天的实验室卫生;保证实验室桌子上下、里外无垃圾,外观美观,整齐一致。

6、做好所管实验室的防火、防盗工作,保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安全。较长假期期间,要切断所有设备的交流电源,寒暑假期间在所有的实验室大门外贴上封条。

7、实验员要严格按院教学计划安排开关实验室,对于实验教师随意更改实验时间、任意增加实验课时而未得到院领导批准的应坚决予以拒绝,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作。

8、有事不能上班的实验员,一天内向实验室中心主任请假,超过一天的要向主管实验的院领导请假,请假期间要找人做好实验室的有关工作。

9、学期结束后,做好各项统计,作好本学期仪器、药品试剂清理入库工作,提出下学期仪器设备及耗材的申报工作。

10、做好实训中心布置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和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2、做好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讲义等的编写工作,积极参加实验实训教学研究,不断改进实验实训方法,提高实验实训效果,使实验实训教学成为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关键环节。

3、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我校现有条件,合理制定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做好实验实训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认真做好学生的实验实训预习检查,认真讲解和指导学生实验实训,规范实验实训操作,发现学生操作错误要及时纠正,及时检查学生的实验数据,认真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合理评定学生的实验实训成绩。

5、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向学生讲解实验实训室的要求和学生实验守则,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制度,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实训室的仪器和物品,养成良好的实验实训习惯,实验实训完成后要组织学生及时归还仪器药品、打扫实验实训室卫生,督促学生关闭水、电、门窗等。

6、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运行记录表》等相关记录。

7、课程结束后,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实验课程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将相关教学工作记录上交存档;同时负责清点回收实验实训仪器和化学试剂,同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作好实验实训室交接工作。

8、学期结束之前,按要求向实训中心提交新学期开设实验实训项目及耗材购置计划,保障实验实训的正常进行。

三、实验实训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与标准

1、负责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的教学准备等教学服务工作,要求课前10分钟开门,课后及时关门。(10分)

2、负责检查本实验实训室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做好设备的整理、保养、维护、维修及报修工作,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并能及时进行教学。(10分)

3、负责本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火(主要检查各电器开关及消防设施)、防盗(妥善保管实训室钥匙、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及时发现隐患等)、防潮、防锈(做好设备的保养)、防水、防脏、防浪费等工作;(10分)

4、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卫生管理制度》,督促搞好实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且保证实训室的设备摆放整洁。(10分)

5、负责实验实训室设备的入账登记工作,检查、统计、保管本实验实训室设备使用记录情况;(10分)

6、根据教学需要,及时提出实验实训室建设与改进建议;及时按维护维修要求或实训教学项目要求向实训中心报出费用预算与购置计划,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5分)

7、熟悉本实验实训室的教学项目的基本内容及对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操作的要求;(5分)

8、做好课前准备及课后检查验收工作,督促检查教师及时规范填写每次上课的《实验记录单》并每天定时查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参与、监督检查上课的过程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分)

9、学期末由实验实训任课教师对本学期相关实验实训管理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评价。(20分)

注:以上各标准按每次学院督查人员检查,不定期突查为主。每发现一次没有落实或不做扣该项分的全部,没按要求做扣该项分的50%。每学期进行评比管理得当,效果突出的每学期给予一定的奖励,若不合格的则年终考核不予评优,并下浮一定比列的岗位津贴.

考核总分100分,等级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与不合格(70分以下).合格的质量将不变,不合格下浮10%的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