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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09日

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广大同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的要求,定期分析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制订学年度学生组织发展计划和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3、根据党章规定和要求,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指定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帮助,坚持定期考察,填写考察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学生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4、加强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5、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规定收交学生党员党费,及时做好新生党员和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6、负责对本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经常主动的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对于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组织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院党组织的安排,制定并实施本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教育计划。

8、及时分析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并做好工作,及时的表扬和宣传先进,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教育和斗争。教育学生党员和学生树立优良校风学风,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良风气,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9、协助学校党校和学院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党员标准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

10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