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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09日

学生会工作职责

学生分会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长,努力使广大同学成为“ 四有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2、极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公益等多种活动,带领同学争三好,引导同学自觉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增强劳动观念,刻苦学习,增进身心健康。

3、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反映同学建议和要求,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4、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组织学生分会的各项工作,团结学生分会的各部门、各成员,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监督、指导学生分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

、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分会全体干部会议及各班委成员会议,传达学校和学院的决议、指示。

、起草学生分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活动规划及各种决议。督促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团总支及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做好学生分会学期和年度总结。

、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经常召开各部门碰头会,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9、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深入各部门,掌握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

10 、加强与校团委、校学生会和其他院系学生分会及相关单位的联系;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