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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技术学院辅导员考勤管理规定

农林技术学院辅导员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保证班级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质量,充分考虑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和承担的任务,特制定以下考勤管理规定:

一、辅导员考勤

   1、值班辅导员

      早操6:40-7:10;上午8:30-11:30;下午 14:50-17:10

      晚上19:30-21:00

     两名值班辅导员按照值班时间轮换坐班,坐班时间在办公室处理全院学生工作事务,晚自习时间巡查、保持全院安静自习在值班期间如遇有学生特殊事务可联系分管辅导员处理,如不能决定可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来进行解决。

   2、非值班辅导员:

      两次签到,上午8:30-11:30;下午14:50-17:10晚上20:00-21:30随机检查、抽查班级出勤、宿舍生活事务,灵活处理学生事务

  早操、晚自习按照值班表运行,双周星期日晚自习辅导员全部参加学生工作例会、碰头会或参与班级班会

二、请假审批权限

  病事假、公差1天(含1天)以上,3天以下,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按照学校请假手续办理。

三、出勤考核管理

辅导员出勤管理实行百分制,每学期出满勤100分。

(一)扣分标准

1、早操、晚自习值班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不值班一次扣5分,学生工作例会缺勤一次扣2分。

2、辅导员在规定时间内坐班、值班早退、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没有班一次扣5分。

3、事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3分,学院学生工作会议、学生活动每请假1次扣1分。

3、学校、学院抽查,值班不在岗一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校、院组织的学生工作会议、学生活动一次扣5分。

5、不及时处理学生处报送学生违纪单,一次扣2分。

6、星期日学生工作碰头会不参加,一次扣2分。

7、每月学生科将辅导员考勤结果报送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存档。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为学期优秀辅导员

1、一学期累计迟到10次。

2、一学期累计请假8天。

3、一学期累计抽查不在岗4次。

4、一学期累计无故不参加院系组织的学生工作会议、学生活动2次。

注: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和丧假等,不扣分